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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郑州医大医院 2021-04-14 13:36
如果由于某些可观原因,不能继续妊娠,而妊娠又已经超过了12周,此时要终止妊娠,就应该要进行引产手术,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应该要做引产手术呢?郑州医大妇科医院妇科主任指出,孕妇如果有以下的几种异常情况,就应该要做引产手术:
女性在什么情况下要进行引产
1.胎儿畸形:通过做B超检查,如果发现了胎儿畸形而不能生存者,就应该要立即做引产手术。
2.重度妊娠中毒:在妊娠的中后期,孕妇的全身小血管收缩,会导致血压升高,出现头痛头晕、呕吐、水肿等现在,如果经过治疗而情况没有好转,这就容易发生子痫或者胎盘早剥,从而引起大出血,甚至会导致胎儿在宫内死亡。所以,重度妊娠中毒的患者应该要进行引产。
3.羊水过多:孕妇如果羊水过多,就很容易导致子宫底急剧升高,从而会压迫孕妇的胃,导致心脏异位,这会引起孕妇心悸、憋气、影响睡眠和饮食等。经过医师确诊,如果羊水过多导致孕妇出现恶性反应或者胎儿畸形,就应该要进行引产终止妊娠。
4.孕妇如果患了糖尿病或者有其他的严重器械型疾病,就会导致孕妇身体虚弱、精力不济,如果继续妊娠,就会对孕妇和胎儿都产生不利的影响,这时就应该要考虑引产。
5.宫内死胎:孕妇如果感觉到胎动突然消失,在经过医生检查确定胎儿已经死亡后,就应该要进行引产,尽早排除死胎,以确保孕妇的生命安全。
6.患慢性肾炎:孕妇如果患了慢性肾炎,在怀孕期间就会加重肾脏的负担,促使各种症状的加重,不利于胎儿的生长发育,所以,此时也应该要及早引产,结束妊娠。
郑州医大妇科医院的产科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孕产妇围产期系统管理,配备了先进的检查设备,为孕产妇提供优质、高效和人性化的服务,及时发现孕妇和胎儿异常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。
郑州医大妇科医院产科主任提醒,女性在怀孕后,应该要定期做好产检,如果发现有异常的情况,要及时进行治疗,如有疑问,可【点击咨询】在线主任。
重要提醒:女性在进行引产时需要出示身份证明和相关机构出具的引产证明;如有其他疾病,请 携带相关病历及其复印件。